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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南京市2010年电梯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三)加强应急救援和职守
  电梯使用单位应制定并落实电梯事故或故障应急救援措施和预案,保证电梯内三方对讲装置畅通值班人员在岗。电梯的维保单位应公示24小时维保值班电话,接到困人故障报告后30分钟内抵达现场救援。
  市局统一组织,各区县局具体实施,采取不定期抽查电梯应急救援情况,抽查率达50%。重点抽查:救援通讯装置是否畅通,使用单位值守是否落实,维保单位是否及时抵达现场,救援人员是否持证。抽查结果向社会通报,对违法者依法处罚。
  (四)组织开展“电梯百日无故障投诉”竞赛活动,建立电梯故障登记建档备案制度。在“安全月”期间“开展电梯百日无故障投诉”竞赛活动。通过竞赛表彰先进,批评落后,引导诚信服务,积极履行维保单位的安全责任,减少电梯故障率。
  各维保单位要建立电梯故障登记制度,实施故障登记并报质监部门备案。市局将对故障类型、梯型、品牌、区域、设备使用年限、维保单位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强化对薄弱环节的专项治理。
  (五)实行预警制度。针对情况复杂、安全性能严重下降且难以解决大修问题、存在着严重安全隐患的老旧电梯,通过组织安全评估、提出评估报告的方式,由市局和区县局共同向当地政、街道府提出预告和预警,促进对隐患的治理。
  (六)深入开展对社会公众安全用梯的宣传教育
  1、开展 “电梯安全使用知识进社区”活动
  采用走进社区发放电梯安全使用宣传材料,现场咨询,受理投诉等方式,宣传《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增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保护的安全用梯的意识。
  各区县局牵头组织,联合街道、社区,电梯维修保养单位、使用单位共同实施。2010年各区局全年组织电梯安全使用知识进社区活动不少于12个小区,高淳、溧水县局组织进社区活动可扩展至其他类型电梯使用单位。
  2、制作安全乘坐电梯专题教育片
  制作安全乘坐电梯专题教育片,通过传媒广泛宣传,让社会各界全面了解并正确认识电梯安全使用和维护保养的必要性,增强民众主动遵守用梯安全规则,自觉参与电梯安全的社会监督。
  电梯安全乘坐专题教育片由市特检院制作,各区县局组织宣传。
  3、电梯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公示
  (1)统一设计电梯使用管理与维保单位公示单(以下简称公示单),凡退出或接手相应电梯使用管理和维保的单位均应主动在小区公共信息栏张贴公示单。
  (2)重新制作并免费发放长久性《安全乘坐电梯警示》、《层门紧急开锁装置警示》标识,公示每部电梯的安全管理责任单位、维修保养单位、投诉电话以及安全乘梯警示。按统一要求在全市所有乘客电梯轿厢内显著位置设置公示,并保持维保、使用管理等单位名称与应急值守电话的动态准确。
  市局设计印制,各区县局监督实施,市特检院配合。“公示单”制度的实施以电梯使用管理单位为主,电梯维保单位配合。安全乘梯警示标识张贴以各电梯维修保养单位为主,电梯使用单位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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