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
7、2007年以来无重大质量、设备、伤亡、火灾和爆炸安全事故(按行业规定界定)及重大用户投诉,无被行政执法部门查处的不良记录;
8、获得市主管部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分局(县局)或市行业协会之一推荐。
(二)、申报市长质量奖的组织除具备市质量奖的申报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建立并实施卓越绩效模式三年以上,具有杰出的经营业绩或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经营规模、实现利税、总资产贡献率等在上年度位居省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2、获得南京市质量奖并在有效期内。
四、申报时间
2010年6月10日~6月18日,提出申报意向;
2010年6月20日~7月20日,提交市质量奖申报材料;
2010年7月21日~8月31日,提交市长质量奖申报材料。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有意向申报政府质量奖的组织应提交《南京市政府质量奖申报意向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二)申报市长质量奖的组织应提交下列材料:
1、《南京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表》;
2、根据市长质量奖评定标准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编写的自我评价报告;
3、凡在申报表和自我评价报告中涉及、需组织提供,以及其自认为应提供的证实性材料。证实性材料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经审计的2007至2009年财务报告、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报市质量奖的组织应提交下列材料:
1、《南京市质量奖申报表》;
2、根据《南京市质量奖评定细则》编写的自我评价报告;
3、凡在申报表和自我评价报告中涉及、需组织提供,以及其自认为应提供的证实性材料。证实性材料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经审计的2007至2009年财务报告、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提交申报材料包括纸质文档3份和电子文档。
(五)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完整、清晰、整洁;报送的纸质文档统一使用A4纸双面打印,无需对纸质文档进行装饰。
六、2010年政府质量奖评定工作进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