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渠道畅通,整改措施有力。采取发放意见征询书、聘请社会监督员、设立群众意见箱、咨询或投诉电话等方式,征求民政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保持群众投诉、监督渠道畅通,对群众投诉的问题及时认真处理,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附件2:
上海市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推荐申报表
被单
推
荐位
| 单位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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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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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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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办公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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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单
报位
| 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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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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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办公:
|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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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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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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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荐
理
由
| |
推荐意见
区县民政局
| 主要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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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意见
二级单位
| 主要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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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意见
市局业务主管
| 主要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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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意见
局监察室
| 主要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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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意见
市民政局
| 主要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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