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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暂行办法》的通知

  三、加强职业道德,强化队伍建设。坚持全心全意为优抚对象服务的宗旨,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健全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和工作规范,工作人员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强,推行服务“零差错”质量标准,实行人性化服务。
  四、改善院容院貌,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院容院貌,优抚事业单位建设列入当地规划之中。光荣院规划合理,基础设施符合国家有关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居住用房满足供养需要;居室宽敞明亮,配备必要的生活设备,方便老人生活起居;院荣院貌整洁美观,老人日常活动区域配备必要安全设施;维修改善有计划,经费投入有保障,达到当地养老事业一流水平。优抚医院医疗服务流程规范便捷,基础医疗和护理水平较好;不断加强医院文化建设,形成良好的人文环境,展示医院的良好形象。
  五、严格遵纪守法,行业作风优良。光荣院有院务管理委员会并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岗位纪律、工作守则,杜绝违法违纪行为。优抚医院坚持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规范医疗行为;坚持廉洁行医,不接受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尊重服务对象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注重心理治疗。优抚事业单位监督、投诉渠道畅通,及时处理群众投诉,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民主测评群众满意度为优。

  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单位行风建设示范单位标准

  一、组织领导有力,创建责任明晰。成立行风建设领导小组,把行风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并落实行风建设责任制,创建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记录;创建活动经常化,宣传机制有效,监督检查到位。
  二、规章制度健全,管理严格规范。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岗位职责明确、公开;建立健全岗位道德规范和岗位服务标准,推行规范化管理,各岗位实现标准化服务;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奖惩分明,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办事公开制度,收费项目和标准张榜公布,办事程序规范、透明。
  三、设施保护得力,业务成绩显著。坚持“褒扬烈士、教育群众”的宗旨,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作用;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完好,相关纪念设施无破损、无锈蚀、无涂抹、无人为毁坏;烈士档案、烈士遗物妥善保管,烈士事迹收集、整理和编撰工作完善,陈列展示主题鲜明;烈士纪念设施附属文物保护制度健全,文物鉴定和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烈士纪念活动经常化,活动形式多样。
  四、环境整洁美观,服务文明优质。烈士墓区庄严肃穆,环境整洁美观;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岗敬业,举止文明,用语规范,服装整洁,服务周到;便民服务设施齐全。
  五、严格遵纪守法,行业作风优良。领导班子团结协作,高效廉洁;严格按照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的政策法规办事,烈士纪念设施维修改造、工程建设等在规定范围内进行;深入开展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岗位纪律、工作守则,无违法违纪行为;民主测评群众满意度为优。

  军休服务机构行风建设示范单位标准

  一、创建机制健全,责任落实到位。成立行风建设领导小组,把行风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并落实行风建设责任制;制订创建活动计划和具体落实措施,有创建活动记录,建立行风建设文书档案;把行风建设成效纳入评先评优活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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