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北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关于荆门市第二人民医院层流洁净手术室价格的批复

湖北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关于荆门市第二人民医院层流洁净手术室价格的批复
(鄂价农医[2010]120号)


荆门市物价局、卫生局:

  你们《关于荆门市第二人民医院层流洁净手术室收费标准的请示》(荆价文[2010]3号)收悉。

  鉴于该院对住院大楼手术室进行了改建,经有关机构检测,其中7号手术室空气洁净度达到百级标准,1、2、3、4、5、6、8、9、10、11、12、13、14号手术室空气洁净度达到千级标准,根据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关于层流洁净手术室手术价格按鄂价费[2009]53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医院在使用加收费用的百级、千级层流洁净手术室时,应事先取得病患者的同意。本通知价格从2010年6月10日起执行。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