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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物价局、省教育厅关于高校新生入学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湖北省物价局、省教育厅关于高校新生入学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鄂价费[2010]99号)


各高等学校,各市、州、省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物价局、教育局: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及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经研究,现就我省高校入学新生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收费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校入学新生体检取消乙肝检测收费项目,即乙肝五项(乙肝病毒表面抗原、乙肝病毒表面抗体、乙肝病毒e抗原、乙肝病毒e抗体、乙肝病毒核心抗体)。

  二、继续保留的我省高校入学新生体检收费项目和标准

  收费项目包括常规检查(内、外、皮肤、五官、胸透等科常规检查)和转氨酶检测(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检测,血清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检测);收费标准为每生35元(包括抽血所用一次性注射器和其他耗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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