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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完善土地增值税涉税证明管理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附件3:
受 理 通 知 书

   地税土增涉受[  ]  

     (纳税人):
  你单位申请于  年 月 日将位于        的房地产(证书号     )权属转移、变更至  
    的开具土地增值税涉税证明事项符合受理条件,现予受理。本机关将于受理后   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你单位如需查询有关情况,可拨打电话      
        询问。

主管税务所
年  月  日

  注:1、本通知书同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一并使用。
  2、本通知书一式两份,纳税人和税务机关各留存一份。
  3、纳税人多宗房地同时办理的,可附权属证书明细单。

  附件4:
  审 核 流 程 表

  纳税人名称:             受理通知书编号:

收件日期

收件人

发件日期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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