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东莞市自强模范和扶残助残先进集体个人的通报
(东府〔2010〕4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市残疾人事业取得可喜成绩,残疾人自强与扶残助残活动广泛深入开展,涌现出一大批自强不息、成绩突出的残疾人和真诚博爱、无私奉献的扶残助残先进集体、个人,充分体现了社会的文明进步和互助友爱,促进了东莞和谐社会的建设。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广大残疾人的自强精神和残疾人工作者的工作热情,积极倡导扶残助残良好风尚,推进我市残疾人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加快发展,市政府决定,表彰一批自强模范和扶残助残先进集体、个人,授予何月贤等10名同志“东莞市自强模范”荣誉称号,授予东莞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处等10个单位“东莞市扶残助残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谢树明等10名同志“东莞市扶残助残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授予东莞市残疾人康复中心等5个单位“东莞市残疾人之家”荣誉称号,授予杨锦茹等33名同志“东莞市残联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新的更大成绩,同时号召全市人民和各部门、各单位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学习,学习他们自强不息、团结互助、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精神,为进一步发展我市残疾人事业、建设富强和谐新东莞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东莞市自强模范和扶残助残先进集体个人表彰名单
东莞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五月十三日
附件:
东莞市自强模范和扶残助残先进集体个人表彰名单
一、自强模范(10名)
何月贤 石龙镇(盲人)
黄茵茵 沙田镇 (低视力)
陈焕华 茶山镇(肢残)
莫伟红 麻涌镇 (肢残)
刘仪向 大岭山镇(肢残)
曾繁校 虎门镇(肢残)
王旭祺 石排镇(肢残)
张伟琼 清溪镇(肢残)
黄锦成 横沥镇(低视力)
罗耀华 塘厦镇(肢残)
二、扶残助残先进集体(1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