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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2010年打假工作方案》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2010年打假工作方案》的通知
(东府办〔2010〕6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2010年打假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东莞市2010年打假工作方案

  按照省委、省政府“三促进一保持”的总体要求,为进一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净化市场环境,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推动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坚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方针,认真开展专项打假整治活动,全面落实政府打假工作责任制,促进我市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全力克服国际金融危机造成的影响,构建和谐的市场经济秩序,为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双转型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各级政府打假工作责任制,健全和完善市、镇、村(居)打假工作长效机制;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得到有效遏制,严防区域性、规模性的制假售假违法行为滋生;大力开展专项打假活动,彻底查处制假售假案件,使违法犯罪分子受到严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人民群众对打假工作表示满意。

  三、工作任务

  (一)打假重点商品

  食品、药品、酒类、卷烟、农资、建材、家用电器、移动通信产品。

  (二)认真开展各种专项打假行动

  1.食品专项打假。继续保持食品安全整治力度,重点查处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粮、油、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儿童食品、水产品、饮料、调味料、糕点等食品,严厉查处“三无”食品和滥用添加剂劣质食品,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批发市场、小作坊、小餐馆、小杂铺店的整治和监管,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过期食品、地沟油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加强对进出口食品的检验检疫工作,对重点企业的肉制品、饼干糖果、禽类制品、水产品、乳制品等进行重点监控和检验。同时,加强对外来食品的抽查检验工作,严防“三聚氰氨”和“瘦肉精”等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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