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基层卫生人员培训提高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鲁卫科教国合发〔2010〕7号)
各市卫生局,省(部)属医疗卫生单位,各高等医学院校及附属医院:
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要求,强化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推动“卫生强基工程”深入开展,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我厅确定利用三年时间实施基层卫生人员培训提高行动。现将《山东省基层卫生人员培训提高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六月四日
山东省基层卫生人员培训提高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卫生强基工程,提高我省城乡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素质,增强基层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制订山东省基层卫生人员培训提高行动(以下简称“培训提高行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和公共卫生三个重点,进一步整合医学教育资源,加大培训投入,采取多种形式,切实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推动全省卫生事业全面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㈠突出重点、整体推进。遵循医学人才成长规律,兼顾当前需要与长远发展,以农村和城市社区卫生人员为主体,以全科医学知识培训为重点,着力提高基层卫生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术水平,整体推进卫生技术队伍建设。
㈡统筹规划、分级管理。省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订全省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市、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的教育培训工作。
㈢注重理论、强化技能。针对目前基层卫生人员实践技能较为薄弱的现状,在基础理论培训的基础上,安排基层卫生人员到上级医疗卫生单位进行实践技能培训,提高卫生技术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
㈣因材施教、务求实效。针对不同层次、不同专业卫生人员的实际需要,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增强培训的吸引力,提高培训的有效性和实际效果。
㈤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逐步建立起一个政府主导、社会广泛参与、公共财政支撑、多渠道投入相结合的基层卫生人员培训机制。各医学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力量要积极承担培训任务,共同推进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