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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公立医院内部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指导纲要》的通知

  三、工作要求
  ㈠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公立医院内部运行机制改革是落实医改工作的重要内容,是践行公立医院公益性质的必然要求,也是改善医院服务质量、增进医患和谐、惠及广大患者的有力措施。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院要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高度,认真学习《意见》《指导意见》,充分认识加强公立医院内部运行机制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有效工作措施,扎实稳步推进,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我厅公立医院改革推进领导小组承担该项任务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各市各单位都要按照我厅和省医改办(鲁卫医发【2010】2号文)统筹安排试点工作,组织医院选择试点项目,积极稳妥加以推进。
  ㈡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省(部)属医院根据《纲要》要求,充分调研、多方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制订本市本单位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在坚持省里确定的方向和原则基础上,努力细化、实化、具体化,突出重点方面和关键环节,强调体制机制创新,深入探索,大胆尝试,力求有所突破,取得实效。在试点过程中遇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取得的重大进展和重要经验,请及时向我厅报告。各市和省(部)属医院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于2010年7月30日前报我厅医政处。
  ㈢加强指导评估,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市各单位要加强对公立医院改革运行机制改革试点的调研督导,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加强信息交流和指导培训,适时开展评估工作。要不断总结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改革的经验,推出一批管理规范、富有效率、群众满意的先进典型,采取多种方式推广交流,为公立医院改革营造良好氛围。要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加强对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的宣传,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争取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卫生部门与宣传部门要紧密配合,加强对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改革的舆情监测与研判,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坚定改革信心,合理引导社会预期。
  我厅将对全省公立医院内部运行机制改革工作经验及成效进行阶段性总结,对成绩显著、服务优良的先进典型和集体予以表彰。
  各市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请及时上报我厅医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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