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工程招标投标备案监督工作检查的通知
(琼监管函[2010]152号)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
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9]27号),加强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力度,切实提高我省工程招标投标监管水平,进一步规范我省工程招标投标市场秩序,我厅定于2010年7-8月对全省2009年以来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备案监督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工程招标投标备案情况,重点检查:
1、招标工程是否满足招标条件;
2、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3、招标文件和资格预审文件是否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设置不合理的加分条款,资格审查方式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按规定发布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等;
4、评标专家抽取方案是否合理,评标专家来源是否符合规定,评标专家库管理是否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是否合理;
5、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条件及其主要项目代理人员岗位资格、招标代理合同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强行给招标人指定、分配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招标代理业务的行为。
(二)招标后跟踪监督管理情况,重点检查:
1、承包或委托合同是否采用招标文件所列《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是否对工程质量安全以及相应的义务和责任作出明确约定,是否存在招标人压低中标价签定合同、或与中标人签订阴阳合同以规避有关部门处罚等行为;
2、是否实行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施工许可证管理部门以及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等部门联动监督,是否依法整治、查处中标人转包和违法分包、中标人违规更换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经济技术人员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三)受理和处理工程招标投标投诉、举报的情况;
(四)查处工程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并对有关事人进行处罚或作不良行为记录的情况。
二、检查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