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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意见


  2、加强农产品基地建设。要按照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标准化管理、产业化经营和社会化服务的发展思路,突出地方特色,充分发挥区域比较优势,建设和形成一批与农产品加工企业相配套,专用、优质、稳定的标准化原料基地,促进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各级财政要建立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专项资金,并逐年有所增加。鼓励农户、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农产品加工企业建立各种行之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支持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对种植户的定向投入、定向服务、定向收购,兴办稳定的农产品原料基地。

  3、创优农产品品牌。大力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不断提升我市产业发展水平和市场竞争力。鼓励各类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合作组织开展创建品牌活动,积极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对国家和省评定的驰名商标、名牌产品和著名商标,以及新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市政府将给予适当奖励。

  4、加快科技创新步伐。各级政府要设立科技发展资金,扶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建立科技开发中心。通过开展技术示范、咨询和培训服务,促进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切实解决农产品加工过程中的重大技术创新、技术改进、技术组装等系列问题。鼓励企业加大市外、国外先进技术、工艺、设备和管理的引进力度,在充分利用已有的研究开发成果基础上,扩大区域、国际交流与合作,引进技术和人才,加速农产品加工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注重传统工艺与高新技术的集成与优化,提升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水平。

  5、建立龙头企业与中介组织的合作机制。鼓励和支持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与中介组织联姻,创新合作机制。以本地特色农产品为依托,积极发展农产品协会和行业协会,建立龙头企业、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为一体的利益共同体,形成以同一产品.、同一产业为纽带、相互联系、上下贯通的行业组织体系。

  五、推进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列入政府的重点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切实转变职能,改进工作方法,加强对农产品加工业的宏观指导和服务。要加强部门间的协调与配合,共同促进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市农业产业化领导组办公室是推进全市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的牵头部门,要组织企业制定发展规划,协调各相关部门落实发展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各项扶持政策。建立市级骨干龙头企业和“513”工程市、县梯次企业的运行监测机制,对其进行动态监管。发改、财政、税务、国土、环保、交通、电力、农业、水利等部门都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落实已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建立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工作机制。市政府将加大工作考核力度,把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目标任务纳入对市直有关部门和县(市、区)政府的年度工作考核评价内容,对工作措施得力、成绩突出的单位和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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