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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意见

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意见
(吕政发[2010]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市直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做.大做强我市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全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根据省政府《关于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意见》(晋政发[2009]32号)精神,结合吕梁实际,现就加快发展我市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是当前我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三三战略”的重大举措,是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内容,是壮大农业实力、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的有效途径,是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增加农民收入的必然选择。发展壮大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不仅可以有效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率,增加农产品附加值,提高农业整体效益,而且可以扩大农产品的市场供给,增强农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对于促进农产品市场流通,拉动地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各项农业农村工作方针政策,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城乡统筹发展方略,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狠抓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到2009年底,我市各类农副产品加工企业达到1000多个,其中市级以上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超77户,农产品加工业产值16.5亿元,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之比达到1.05:1。然而,同国内外先进地区相比,我市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在规模、技术、实力和加工深度上都还有较大差距。农产品加工企业还存在着发展规模偏小、融资渠道不畅、市场竞争力不强、带动农户不力等问题。因此,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抓住全省实施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5 13”工程的良好机遇,充分利用我市农产品资源丰富的优势,积极引导资源型企业转型发展,集中力量扶持和发展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农产品的加工转化增值为方向,以农业产业化经营为基本途径,以发展壮大龙头企业为重点,以制度创新、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为动力,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和名牌产品.,努力提高农产品加工业的综合效益和竞争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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