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责任落实。对一类、二类、三类企业要做到监管部门、分管领导和监管人员“三落实”。要在重点行业(领域)推行“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承诺制”,在煤矿推行“五人小组”安全包片监管,在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等高危行业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三落实”。
4、目标要求。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事故预防控制体系;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打击取缔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淘汰不符合国家及省产业政策的落后企业,淘汰国家和省明令禁止的生产装置;提升生产经营单位的本质安全水平和各行业、各领域的整体安全水平,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市人民政府成立全市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以下简称市专项整治领导组)。市专项整治领导组负责组织制订全市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总体工作方案,对全市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组 长:
张中生 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
杨巨才 市长助理
副 组 长:
郭 征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志刚 市安监局局长
闫鸠渊 吕梁煤监分局局长
成 员:
吴俊平 市煤炭局局长
肖新卯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王若东 市建设局局长
冯林春 市水利局局长
刘香泽 市教育局局长
贾永岩 市交通局局长
刘平泽 市经委主任
相高峰 市工商局局长
贺兴国 市文物旅游局局长
李瑞锋 市质监局局长
高秀臣 孝柳铁路公司总经理
任一雄 市公安局副局长
唐国忠 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梁大智 市农机服务中心主任
任 勇 市物资公司经理
高小平 山西地方电力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