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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10-2015年)》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10-2015年)》的通知
(东府〔2010〕39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东莞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10-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东莞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
(2010-2015年)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广东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7-2020年)》,推动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增强城市核心竞争力,推进经济社会双转型,建设富强和谐新东莞,特制定本战略纲要。

  一、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意义和目标要求

  1、重要意义

  知识产权发展水平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地区综合实力、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战略性标志。知识产权也称智力成果权,指公民或法人对其智力活动创造的精神财富所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世界未来的竞争关键是知识产权的竞争。在知识经济时代和经济全球化的国际大背景下,知识产权竞争日趋激烈。知识产权已经成为一个国家和地区竞争力的核心要素,知识产权资源日益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加快知识产权发展,已成为促进科技进步、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的战略选择。《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广东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7-2020年)》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知识产权工作进入一个新的时代。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是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必然要求。实施科技东莞工程、建设创新型城市,是我市面临新挑战、新任务、新要求的战略选择。在建设创新型城市进程中,知识产权是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市知识产权工作正处于大发展时期,各类知识产权指标居全省前列,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但同时还存在各类知识产权质量仍不高、自主知识产权偏少、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体系还不完善等问题,必须通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动我市由“知识产权大市”向“知识产权强市”转变,早日实现建设创新型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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