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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东莞老字号”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东莞老字号”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东府办〔2010〕6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关于促进“东莞老字号”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关于促进“东莞老字号”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老字号企业所传承的独特产品、精湛技艺和经营理念,具有不可估量的品牌价值、经济价值和文化价值。老字号企业承载着优秀的中华民族文化,是新时期开展诚信兴商、弘扬商业文明的核心内涵和宝贵财富。为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老字号企业振兴发展的重视程度,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切实做好保护和促进“东莞老字号”企业发展工作,特制定本意见。

  一、充分认识保护和促进老字号企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扶持老字号企业传承和发展信誉好、质量优的产品和服务,是满足居民消费需求、促进社会和谐、培育自主品牌的有效途径,继承和发扬老字号企业文化,对挖掘和深化我市商业文明和文化内涵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引导老字号企业利用品牌优势做精做强,发展壮大,是走自主创新道路,培育自主品牌,实施名牌战略的具体表现。

  由于历史原因和体制转换的影响,我市老字号企业在发展中遇到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大部分老字号企业组织化程度低,体制、技术、管理落后,市场开拓能力较弱,发展后劲不足。特别是长期以来,由于对老字号企业的重视和支持力度不够,缺乏合理的发展规划,保护措施不到位,继承和发展老字号企业传统特色技艺和文化方面缺少必要的政策支持,制约了老字号企业的发展。因此,切实做好保护和促进老字号企业发展工作,已经成为当前一项十分重要和紧迫的任务。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坚持保护与发展结合、继承与创新并举,为老字号企业发展营造有利的政策环境,支持老字号企业体制、技术和经营管理创新,传承和弘扬老字号企业优秀商业文化,促进老字号企业在振兴发展中创造更多的社会、经济和文化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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