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加强农村秸秆焚烧管理。采用基于EOS/MODIS等卫星数据的秸秆焚烧遥感监测方法,组织开展秸秆焚烧遥感监测工作,定期编制浙江省秸秆焚烧遥感监测简报。对遥感监测发现的秸秆焚烧点,各地要及时响应,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4.加强烟尘控制。继续开展“烟尘控制区”建设,城郊结合部,机场周边地区,铁路、高速公路以及国道、省道两侧1000米范围内的区域要全面创建“烟尘控制区”。各类炉窑灶排放的烟尘、粉尘和林格曼黑度均应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到2015年,全省新增“烟尘控制区”面积不少于2500平方公里。
5.控制农业氨污染。各地要大力开展化肥农药污染防治,积极推行测土配方施肥和减量增效技术,引导农民科学施肥,着力提高肥料利用率,减少农田化肥施用量,减少氨逸出和挥发。
6.防治矿山开采污染。推进绿色矿山创建工程,努力减轻矿山开发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严格控制矿山开采、加工作业、废弃物堆放、矿石装运过程中的粉尘排放。粉尘无组织排放浓度应符合国家《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79-1996)的相关要求。到2012年,全省创建绿色矿山200座以上,到2015年,全省符合创建条件的生产矿山90%以上要建成绿色矿山。
7.加快推进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深入开展以“千矿整治”活动为载体的废弃矿山治理工作,加强露天开采矿山的边坡整治、复垦、复绿及景观修复,使矿山生态环境与周边自然环境相协调。到2012年,全省需治理与修复的废弃矿山治理率达到95%以上,2015年达到98%以上。
8.大力实施森林碳汇工程。加快绿化造林,大力开展中幼林抚育,实施阔叶化改造和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加快村庄绿化步伐,着力提高森林质量,不断增强森林碳汇功能。到2015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61%以上,林木蓄积量净增5000万立方米以上,力争50%以上城市林木覆盖率达到30%以上。
(五)建设大气复合污染监测与评价体系。
1.建设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网络。组织编制《浙江省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网络建设规划》,在现有城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和气象监测系统的基础上,优化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位,选择性增加大气臭氧、细颗粒物、一氧化碳、有机污染物、大气能见度和灰霾等监测设备,建设覆盖全省的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网络。到 2012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基本完成区域大气复合污染监测体系建设;到2015年,全省建成182个监测站位,其中城市子站153个、区域站14个、背景站2个、功能站1个、移动站12个,全省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网络全面建成,监测信息实现互通和共享。
2.提高特殊污染因子的监测水平。加强对大气特殊污染因子的监测能力建设,全面掌握大气污染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等特殊污染因子,为污染治理、事故处置及制定恢复措施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3.完善空气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利用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网络,深入研究区域大气复合污染及其传输特征和危害。完善空气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把臭氧、细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有毒有害废气等因子逐步纳入城市空气质量评价范围,使空气质量评价结果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大气环境质量状况。
4.逐步开展低能见度和灰霾等天气预报预警和应急响应工作。加强灰霾天气形成机制研究,建立区域大气能见度、灰霾天气监测、预报、预警体系。根据低能见度对经济社会活动的影响程度和灰霾天气对人体健康的影响程度,逐步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动态调控不利气象条件生成区域的社会生产和区域交通等活动,尽可能降低低能见度和灰霾天气的危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