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东莞城市应急网”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
(东府办〔2010〕3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我市应急管理门户网站“东莞城市应急网”(www.dgemo.gov.cn),为广大市民和基层提供各种应急管理服务。为做好该网站的内容保障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东莞城市应急网”内容保障工作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强网上舆论引导,全面普及应急知识,提高公众危机意识和应对能力。紧紧围绕应急管理工作,以网络的特点和优势为依托,打造权威、丰富、实用、服务性和交互性强、东莞特色和应急特色鲜明的网上信息服务平台,及时准确地发布应急管理相关信息,充分展示我市应急管理工作取得的重要成就,切实为广大市民提供各种应急管理服务,满足不同类型公众的需求。
“东莞城市应急网”内容保障工作基本原则:
(一)合力共建,资源共享。“东莞城市应急网”内容由市府办公室与各镇街、各有关单位共同保障,充分发挥各镇街、各有关单位的积极性和资源优势,促进我市应急管理信息资源的共享与利用。
(二)及时准确,主题突出。“东莞城市应急网”紧紧围绕我市应急管理工作重点,整合全市应急准备、突发事件预警、应急处置、应急救援、应急培训、理论研究等相关信息,依法及时发布,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全面。
(三)强化宣传,便民利民。充分借助网络优势,加大力度,宣传应急管理知识和应急管理工作,满足不同服务对象需求,方便公众查询。
(四)加强管理,确保安全。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上网内容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安全保障体系,制订相关应急预案,确保“东莞城市应急网”安全可靠运行。
二、保障方式
“东莞城市应急网”内容主要来源于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镇街应急办报送的相关信息,各单位、应急管理专家报送的相关信息,市府办公室的内部刊物、新闻通稿,经市政府应急办确认的通讯员来稿,以及国内权威媒体(电视台、电台、报刊、网站等)和境外权威媒体(电视台、电台、报刊、网站等)稿件等,采取网上抓取、采集编辑、信息报送、栏目共建等方式保障。
(一)网上抓取。利用内容采集系统,及时抓取各镇街、各有关单位网站公布的有关应急管理工作信息,导入市政府应急办网站相应栏目。
(二)采集编辑。及时收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镇街应急办报送的相关信息,各单位、应急管理专家报送的相关信息,市府办公室的内部刊物、新闻通稿,经市政府应急办确认的通讯员来稿,以及国内权威媒体(电视台、电台、报刊、网站等)和境外权威媒体(电视台、电台、报刊、网站等)稿件等,按照规定的程序审核后,发布到“东莞城市应急网”的相应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