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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一)大力发展卫生事业。加快第二人民医院、市中医院新院等大中型医疗机构建设,完善重点专科和特色专科布局,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推进社区卫生医疗服务机构建设,完善六大服务功能,不断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规范民营医疗机构健康发展。以防控甲型H1N1流感为重点,做好对重大传染病和职业病的防控工作,提高公共卫生应急能力,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二)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大力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加快高中布局调整实施进度,新建扩建16所高中学校。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二期,推进理工学校、技师学院、实训中心等项目,加快建设职教城。推进与香港理工大学联合办学,支持办好中山大学新华学院。落实扶持和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政策,清理整顿无证办学,推动民办学校办学水平整体提升。完善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政策。

  (三)加快发展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和文艺精品工程,加快推进广电中心、市民艺术中心、工人文化宫等文化设施建设,加强“东八区”原创音乐创意园区和舞蹈基地等文艺创作基地建设,承办好第十五届全国“群星奖”音乐、舞蹈类节目复赛。鼓励支持民办公益性文化机构发展,大力扶持文化企业,打造全国公共文化建设示范区。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建设东莞篮球中心、网球中心等体育设施,积极承办第十六届亚运会举重赛事,争取在第十三届广东省运动会上取得好成绩。完善人口计生工作机制,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改善人口结构。加强妇女儿童和老龄工作,规划建设市残疾人康复实验学校和体育训练中心,切实保障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障人员的合法权益。完善新莞人管理服务机制,推行居住证制度。

  八、更加关注民生,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实行城乡一体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合并农保基金和职保基金,稳步提高农保参保人员待遇水平。做好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完善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制度。建立健全以城乡低保为基本内容的社会救助制度,成立市社会福利中心,逐步建立完善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最低生活保障和其他专项社会救助制度的衔接机制、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制度,规划建设镇级应急庇护中心和村级应急避灾站点。构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进一步发展“慈善超市”,稳步推进低收入困难群体粮油保障。加强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全面完成住房保障工作规划,切实解决2404户困难家庭住房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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