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全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综合协调指挥机构、专业协调指挥机构、应急支持保障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各镇街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领导机构和生产经营单位组成。

  市有关单位按照职责与分工,履行本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和保障方面的职责,负责制定、管理并实施有关专项应急预案。

  2.2 领导机构

  市政府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领导机构为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综合协调指挥机构为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具体协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专业协调指挥机构为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管理的专业领域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领导成员的组成:

  组 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市公安局副局长

  2.3 职责

  2.3.1 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职责

  (1)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较大以上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决策应急救援重大事项;负责组织全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监督检查各部门、各系统、各镇街应急救援预案编制、落实、演练情况。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内设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包括:综合协调组、安全保卫组、新闻报道组、灾害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专家技术组、善后处理组,具体承担事故救援和处置工作。

  (2)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时,在事故现场设立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总指挥由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指定人员担任。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汇报和通报事故有关情况,必要时向省或国家救援中心发出救援请求;组织事故现场取证调查,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

  2.3.2 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设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处置的综合协调;承担事件信息的汇总、传递和分析报告;及时传达和落实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跟踪督促执行情况;承办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3.3 有关单位职责

  (1)市安监局: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日常工作;督促各部门、各镇街制定本系统、本行业、辖区内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负责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抢险救灾的综合组织协调。受市政府委托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

  (2)市政府新闻办:负责组织市直新闻单位及时刊播由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发布的相关信息;负责对事故现场媒体活动的管理,协调和指导新闻报道。

  (3)市公安局:负责事故发生区域的社会治安保障工作和交通秩序;负责应急响应时的治安、保卫、消防、交通管制,组织人员疏散、撤离;负责责任事故犯罪的侦查、直接责任人的监控和逃逸人员的追捕;参与事故调查处理,负责核对死伤人数、伤亡人员身份,配合做好现场取证、记录录音、录像等工作;负责划定事故现场警戒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