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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2009年度镇街节能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五、现场核查时间安排

  2010年3月下旬由各小组组织对所负责镇街进行现场核查,具体时间和分组另行通知。

  六、自查报告编制要求

  各镇街应认真编制年度节能工作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包括书面报告、自查计分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自查报告一式七份,统一采用A4纸规格,加装封面、目录、并装订成册后,于2010年3月19日前报送市经信局。

  附件:1.节能工作自查报告编写指南

  2.2009年度镇街节能考核自查计分表(略)

  附件1:
  节能工作自查报告编写指南

  自查报告统一采用A4纸规格,加装封面(《××镇街2009年度节能工作自查报告》)和目录,内容与《自查计分表》呼应,凡需要通过计算得出某项分值的,要列出计算过程。自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一、镇街基本情况

  (一)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二)能源消费情况。

  二、节能目标完成情况

  (一)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包括当年的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进度目标完成情况);

  (二)本项自评得分。

  三、节能工作机制建设情况

  (一)成立节能工作领导机构情况;

  (二)建立协调机制并得到实际运作情况;

  (三)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或规划并组织实施情况;

  (四)本项自评得分。

  四、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情况

  (一)第三产业增加值占本地区生产总值比例变化情况;

  (二)淘汰落后产能情况;

  (三)本项自评得分。

  五、节能重点工作及重点工程实施情况

  (一)本级财政用于节能投入情况;

  (二)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扶持情况;

  (三)开展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认定情况;

  (四)组织实施锅炉节能改造、改燃水煤浆、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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