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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卫生局关于对中小学生健康体检机构复核情况的通报

青岛市卫生局关于对中小学生健康体检机构复核情况的通报
(青卫监控字[2010]47号)


各区市卫生局,各有关医疗机构,市疾控中心:
  为做好我市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按照《山东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市卫生局近期对全市中小学校健康体检机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并组织评审专家对申报健康体检的部分医疗机构进行了现场复核。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
  各区市卫生部门高度重视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成立了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有效的工作机制,如胶南市已完成了对辖区内所有申报医疗机构的现场审查,完成了体检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大部分申报医疗机构成立了体检工作小组并由主管领导亲自挂帅,制定和完善了体检全程质量控制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体检工作,大部分申报医疗机构的体检器械充足,设备状态良好,能够满足《山东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质量控制标准(试行)》的要求。
  总体上,我市申报体检的医疗机构已初步具备体检要求,但在复核中,也发现一些问题,一是医疗机构体检场所安排不当,存在安全隐患,如个别医院学生体检区域不方便学生的体检,缺乏足够面积的候诊区域;部分医疗机构尤其是镇卫生院等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现有体检场所不独立,与医院就医患者共用同一诊室,不能满足大批学生体检的安全要求。二是部门医疗机构体检仪器设备数量不足,不能满足体检需要;三是个别单位重视不够,履行公立医疗机构的社会责任意识不强,尚未纳入单位议事日程。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是公共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每年定期开展的长期工作任务。各区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组织制度、人员培训、仪器设施、安全保障等符合规定要求。
  (一)加强培训。各区市卫生局、疾控机构要按照《山东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质量控制标准》和《山东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方法》,组织相关医疗机构的查体人员进行全员培训,严格按照统一时间,统一质控标准,统一体检方法的原则,开展学生体检工作,保证体检质量。
  (二)严格审核标准。各区市卫生局、疾控机构和各申报体检医疗机构要按照《青岛市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实施方案》的要求,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立即开展自查整改,通过制定和完善制度、调整流程、培训人员,进一步规范体检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区市卫生局要联合教育部门对辖区内申报的医疗机构进行逐一现场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医疗机构提出整改意见,重新安排医院布局,调整技术力量,保证学生提体检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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