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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2010年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2010年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
(东府办〔2010〕3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2010年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日

  东莞市2010年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工作方案

  为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能力,全面提升城市文明水平,根据《东莞市消防基础工作创新发展规划纲要》的部署,今年继续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积极优化城市消防安全环境,更加注重民生,全面促进和谐的总体目标,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通过政府采购中介服务等多种形式,继续深入开展全民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通过创新消防宣教培训模式,科学整合资源,探索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干部群众消防安全习惯养成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消防安全宣教培训,推动多元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全面提高各类人群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和预防、应对火灾技能,减少亡人火灾事故发生;通过完善推广“政府牵头组织,职能部门指导,中介组织实施”的工作模式,建立并巩固消防宣教阵地,提升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为社会各界自觉主动贯彻落实《消防法》提供理性的社会环境。

  三、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市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由李毓全市长任组长,成洪波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市政府陈波副秘书长、市公安局梁均耀副局长、市公安消防局高树武局长任副组长,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单位成员任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局,由高树武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要相应成立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并于4月20日前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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