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海南省民政厅关于同意成立海南省“三农”问题研究会的批复

海南省民政厅关于同意成立海南省“三农”问题研究会的批复
(琼民管登字〔2010〕100号)


海南省“三农”问题研究会筹备组:

  你会筹备组提出的申请收悉,经审查,海南省“三农”问题研究会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成立条件,同意成立登记,通过章程,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登记证号:琼社证字第201017号,法定代表人:翟守政)。请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并依照章程开展活动。

  二、社团不得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活动。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