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快内销“快速通道”建设。联合海关扩大“内销集中申报”模式试点,实行“内销集中担保”,积极动员和推荐企业利用“内销集中申报”模式开展和扩大内销业务。继续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对企业开展内销业务实行快速审核,随到随审。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为企业扩大内销业务构建绿色通道。
3、加快完善市场推广平台。联手香港贸发局组织和资助企业参加15场国内大型展览会。联手沃尔玛,实施出口企业内销辅导计划,继续举办多种形式“东莞外贸产品展销”活动,扩大东莞外贸产品的影响力。联手阿里巴巴完善“东莞制造”专区功能,推动加工贸易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市场。积极筹备好省第二届“外博会”,为外资企业产品进入国内商贸流通领域搭建对接洽谈平台,全力打造展会品牌。
4、加快完善扶持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东莞市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增加为加工贸易企业实行内销集中申报向银行申请出具保函提供反担保等扶持内容。对企业参加国内展览的摊位费等以及企业创建品牌给予优惠并提供资金支持。
(三)帮扶企业提升生产力水平
要促成新项目加快投产,鼓励现有企业增资扩产,引进先进技术和生产设备加快技术改造;积极发动企业参与转型升级辅导计划,充分利用我市现有公共技术平台,引导企业加强产品研发设计,不断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
1、继续做好新签项目的投产跟进工作,密切跟进有意向的增资项目,引进更高附加值的生产制造环节,提升生产力水平。
2、切实加强宣传引导。积极组织发动企业参加市外经贸局与香港生产力促进局联合相关商会、行业协会共同举办的系列转型升级推介会,力求通过专业顾问的权威讲解和对成功案例的剖析,引导更多企业关注和推动转型发展。
3、积极开展评估服务。选择一批有转型升级潜力、有转型升级需求的重点企业,组织发动其参加香港生产力促进局举办的转型升级基本评估、深入评估服务,积极协助企业制定和实施改善行动方案和工作计划。
4、搭建公共技术平台。争取商务部支持,在我市设立“东莞国家设计中心”,为加工贸易企业提供产品研发设计等服务;加强与香港生产力促进局、台湾生产力中心等12家产业服务机构合作,在品牌认定、质量检测等方面引进更多专业服务机构,建设更多公共技术平台。
5、用足用好扶持政策。要充分发挥“科技东莞”、“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等专项资金的导向作用,积极引导和帮扶优质重点企业设立研发中心(机构)、引进先进设备和技术、开展产学研合作、创建品牌,推动更多企业由“OEM”向“ODM”生产模式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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