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工作措施
(一)推动来料加工企业转变形态
要把握当前来料加工企业转型政策环境宽松的有利时机,利用政策调整的倒逼机制,加强与资金、技术密集型来料加工企业高层的交流互动,通过利弊分析引导和成功个案宣传,推动一批有条件、有潜力的重点来料加工企业转变形态。
1、突出重点对象,推动率先转型。重点跟进资金、技术密集型来料加工企业,以政府名义致函企业高层,进一步消除企业疑虑;组织小分队到境外企业总部推动总部经营决策转变,力求优质来料加工企业率先转变形态。
2、积极争取政策,突破政策障碍。继续积极争取国家完善来料加工企业转型升级有关政策,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继续积极向商务部、海关总署等部门反映来料加工企业转变形态过程中仍然存在的问题,争取国家继续出台更多优惠政策,扩大财关税〔2009〕48号文和海关总署2009年第62号公告适用范围,解决困扰企业转型升级的设备、税务、外汇等政策问题。
3、完善服务机制,加强宣传引导。完善“一站式服务”平台,为企业度身制定转型方案,落实专人为转型企业提供业务指导。继续完善和落实市政府与香港驻粤办、香港四大商会联席会议制度,建立高层联席会议制度和定期工作会议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高层联席会议,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工作会议。落实好与日本贸易振兴公社及韩国贸易馆每半年召开的联席会议,以及每月召开的外商联络小组会议,及时开展最新政策辅导。
4、加强部门协调,凝聚工作合力。定期收集整理来料加工企业转变形态过程中的实际操作问题,加强与外管、税务、海关等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研究具体的操作办法,做好部门工作衔接,解决企业转型的实际操作问题。
(二)推动加工贸易企业拓展内销市场
要加强调研分析,全面掌握属地外资企业的产品类型和内销意向,选择一批适合内销的企业作为重点,加强内销扶持政策宣传,积极组织发动企业参加内销展销活动、研讨会等,积极帮扶企业扩大内销业务,优化产品结构和市场结构,不断提升抵御市场风险能力。
1、加强政策宣传和业务辅导。积极主动向企业宣传有关内销的最新政策,帮助企业掌握并用足、用好相关政策,突出跟进内销重点企业宣传最新优惠政策。总结推广内销增长较快企业的经验和做法,重点向内销潜力大但内销比例小的企业进行宣传,通过“以点带面”引导更多企业开展内销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