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外经办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并填写《2010年外经贸五个“1000”专项工作联络表(镇街)》(附件3),于2010年4月9日前报督查小组汇总。
(二)切实选准目标。各镇(街道)外经办要按照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总体原则,以时不我待、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认真对照《方案》分解的各个专项工作预期目标,迅速选定目标企业(机构),并填写《2010年外经贸五个“1000”专项工作目标企业(机构)表》(附件4),并于2010年4月9日前将目标企业(机构)名单报督查小组汇总。
(三)加强联络协调。各镇(街道)外经办要加强与企业尤其是企业高层的交流互动,认真倾听企业呼声,主动掌握企业投资、生产经营动向,进一步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要注重加强与市、镇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实施专项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重大问题和困难要及时提交市外经贸局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协调解决。
(四)加强统筹指导。市外经贸局将进一步加大服务基层和企业的工作力度,对各镇(街道)开展专项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统筹安排和参与镇(街道)组织的招商推介及拜访活动,确保各专项工作顺利推进。根据各专项工作的具体内容,定期开展有针对性的知识培训和技能辅导讲座等活动;定期开展经验交流及信息反馈座谈会;定期开展最新转型升级政策宣传辅导。
(五)加强宣传引导。市外经贸局将加强媒体合作,有针对性地开辟专栏,介绍政府推动转型升级的工作成效,宣传推广转型升级典型企业经验和做法,解读政府支持企业转型升级的政策措施。各镇(街道)外经办要因地制宜,采取编印小册子,加强媒体合作等手段,送政策到企业,传经验给外商,共同营造加快推动转型升级的舆论氛围。
(六)加强督促考核。五个“1000”专项工作内容是2010年全市外经贸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各镇(街道)外经办要参照本方案,对照分解目标任务,相应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选派业务骨干全力跟进具体工作。对纳入行政问责范围的重点专项工作,各镇(街道)外经办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落实、抓进度。各镇(街道)外经办须在每月第5个工作日内报送上月《2010年拜访企业及机构工作进度表》(附件5)、《2010年邀请企业及机构访莞工作进度表》(附件6)和《2010年外经贸五个“1000”专项工作完成进度表》(附件7),年终报送工作总结并汇总相关表格。市外经贸局将定期通报各镇(街道)外经办各专项工作的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