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残疾人自强模范暨扶残助残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活动方案》的通知
(东府办〔2010〕4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残疾人自强模范暨扶残助残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活动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东莞市残疾人自强模范暨扶残助残先进集体
和个人评选表彰活动方案
近年来,我市残疾人事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残疾人、残疾人工作者和扶残助残先进典型。为在全社会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和中华民族扶残助残传统美德,倡导“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激励自强与助残精神,我市将开展首次残疾人自强模范暨扶残助残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活动。为保证本次活动有序、高效开展,达到预期社会效果,特制订本方案。
一、评选表彰时间
于2010年5月由市政府召开“东莞市自强模范暨扶残助残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大会”进行表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组织领导
成立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成洪波副市长担任组长,市政府陈波副秘书长、市残联梁应昌理事长担任副组长,市残联叶润芳、陈志忠、黄志良、王广明、李贤林担任组员。
三、荣誉称号
共分“东莞市自强模范”、“东莞市扶残助残先进集体”、“东莞市扶残助残先进个人”、“残疾人之家”、“东莞市残联系统先进工作者”五类。
四、评选名额
“东莞市自强模范”10名,“东莞市扶残助残先进集体”10个,“东莞市扶残助残先进个人”10名,“残疾人之家”5个,“东莞市残联系统先进工作者”33名。
五、评选范围
东莞市自强模范:在全市经济社会和精神文明建设中,自强不息,奋勇拼搏,开拓进取,取得突出成绩的各类残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