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重点工程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朔政发〔2010〕48号)
200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团结奋斗、攻坚克难,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目标,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全力推进重点工程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根据全年全市重点工程投资实际完成情况,按照《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重点工程建设考核评比奖励办法》规定和市统计局提供的有关数据,市人民政府决定对考核评比中成绩突出的前三名县区、开发区给予通报表彰,并给予10万元的奖励;对在全年重点工程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前十名企业给予通报表彰,并分别给予前五名5万元和后五名3万元两个层次的奖励。对在全年重点工程建设推进中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给予通报表彰,并分别给予3万元和2千元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县区、企业、部门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努力,再做新贡献、再创新业绩。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强化领导,健全制度,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高质量高水平完成全年重点工程建设任务,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
1.先进县区名单
2.先进项目单位名单
3.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1:
先进县区名单
一、按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评比前三名
第一名 朔城区
第二名 平鲁区
第三名 怀仁县
二、按重点工程建设投资完成率评比前三名
第一名 应县
第二名 怀仁县
第三名 山阴县
三、按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评比前三名
第一名 平鲁区
第二名 朔城区
第三名 右玉县
四、按服务业投资占全部投资比重评比前三名
第一名 朔城区
第二名 应县
第三名 山阴县、开发区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