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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市城管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报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市城管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报
(武政办〔2010〕3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09年,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城管系统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抢抓“两型社会”建设契机,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全面推进城市管理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2009年度各项目标任务,为全市社会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江岸区劳动街办事处等85个全市城市管理先进集体、罗四新等18名全市城市管理工作标兵、李军等302名全市城市管理先进工作者(具体名单附后)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向受到表彰的先进典型学习,继续团结协作、开拓创新,为开创我市城市综合管理的新局面,深入推进“两型社会”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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