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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将抚顺市质量管理奖更名为抚顺市市长质量奖的通知

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将抚顺市质量管理奖更名为抚顺市市长质量奖的通知
(抚政发〔2010〕1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有关企业:

  2009年,省政府将“辽宁省质量管理奖”更名为“辽宁省省长质量奖”。为更好地引导和激励加强质量管理,改进和提高全市产品与服务质量水平,增强我市经济综合竞争力,市政府决定将“抚顺市质量管理奖”更名为“抚顺市市长质量奖”,其具体管理办法等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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