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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城市人民政府2010年工作目标责任分解的通知


  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协同部门:市直及驻市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6.继续抓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应急水源工程建设,“四供八库”完成扫尾,加大力度新建“一河四供四库”工程。完成全市11座病险水库竣工验收。新增和改善节水面积3万亩。

  牵头部门:市水利局

  协同部门:市发改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委员会、环保局、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

  7.继续实施村村通水泥(油)路工程,改造县乡公路100公里,完成36个建制村的村通水泥(油)路“全覆盖”工程。

  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协同部门:市发改委、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

  8.积极推进循环农业示范市建设。

  牵头部门:市农业委员会

  协同部门:市直及驻市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9.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促进农村土地有序流转。认真落实好国家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政策,继续执行我市已经出台的各项支持农业发展的政策。

  牵头部门:市农业委员会

  协同部门:市财政局、市农机局等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

  10.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步伐,突出抓好畜牧、桑麻、蔬菜、干鲜果、小杂粮、中药材六大特色产业发展。抓好50个200亩以上桑园、6个千亩优质水果、2万亩优质谷子、10万亩连翘等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扶持一批集科技示范、观光采摘、观光养殖、休闲度假于一体的农业示范园。着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建设25个农副产品加工项目。

  牵头部门:市农业委员会

  协同部门:市畜牧局、农业综合开发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林业局、粮食局、供销社、工商局等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

  11.粮食总产量稳定达到14.5亿斤以上。

  牵头部门:市农业委员会

  协同部门:市财政局、科技局等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2.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700个。

  牵头部门:市农业委员会

  协同部门: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

  13.新建100个农村可再生能源服务网点建设。

  牵头部门:市农业委员会

  协同部门:市发改委、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

  14.全面推广农机化新技术,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实施10项农机化新技术示范工程。

  牵头部门:市农机局

  协同部门:市农业委员会、水利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

  15.大力推动农业综合开发,完成高标准农田综合开发3万亩。

  牵头部门:市农业综合开发局

  协同部门:市农业委员会、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

  16.抓好127个新农村重点推进村建设,大力实施“四改四化”和“五个一”工程。

  牵头部门:市农业委员会

  协同部门:市新农村建设领导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政府。

  17.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大力实施造林绿化工程,实施环城、阳翼、高陵高速通道绿化工程。完成造林10万亩,植树760万株。新建城区落花寺、泽州龙王山、高平西山、阳城骏马岭、陵川崇文、沁水碧峰山等六个城郊森林公园。

  牵头部门:市林业局

  协同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

  18.阳翼、环城、高新高速公路高平至陵川段实现通车,开工建设高平至沁水高速公路,全力推进高平至晋城、晋城至阳城两条一级公路建设。做好阳城至济源高速公路的前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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