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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节能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的实施意见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节能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的实施意见
(晋市政发〔2010〕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国发〔2010〕12号)和5月5日、5月17日国务院、省政府节能减排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不折不扣完成“十一五”节能降耗目标任务,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刻认识我市节能降耗工作的严峻性和紧迫性

  按照省政府要求,“十一五”期间我市万元GDP综合能耗五年累计应下降25%,平均每年下降幅度是5.6%。

  “十一五”以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把推进节能降耗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摆上突出位置,强化政策措施,狠抓工作落实,节能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受产业结构偏重、高耗能行业和企业占比重较大等因素影响,节能降耗目标下降的幅度仍然较低,不达序时进度。“十一五”前四年,全市万元GDP综合能耗分别下降了1.24%、6.46%、5.63%和5.69%,累计下降17.78%,完成进度的68.06%。这两个指标均低于全省18.28%和81.23%的下降值。今年一季度,阳城国际发电、大唐阳城发电、福盛钢铁、天泽煤化工等10户重点耗能企业的能源消费量不降反升,同比增长16.9%,使我市节能降耗形势更为严峻。

  面对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各级各部门各企业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强节能降耗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把节能降耗作为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以更大的决心,更大的气力,更严的措施,坚决打好打胜节能降耗攻坚战,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降耗目标任务,为实现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贡献。

  二、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1.总体要求:上半年大见成效,三季度达到进度要求,年底前全面完成。

  2.目标任务:2010年,全市万元GDP综合能耗下降8.9%。各县(市、区)万元GDP综合能耗目标分别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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