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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卫生厅关于举办海南省康复医学高级培训班的通知

海南省卫生厅关于举办海南省康复医学高级培训班的通知
(琼卫科教〔2010〕11号)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局,省农垦总局卫生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建设“国际旅游岛”的战略目标,加强我省医疗旅游服务能力建设,培养相关专业高层次技术人才,我厅决定举办海南省康复医学高级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与学习,掌握本学科及相关学科较系统的专业理论知识;掌握本学科较常用的专业技能,包括康复评定和康复治疗技术;能指导治疗师开展本专科常见病症的康复评定与康复治疗工作;熟悉康复科的设置、康复工作小组的康复流程及组织管理;了解国内外康复的新理念、新进展。

  二、培训对象

  各二级以上医院康复科、理疗科和神经内科从事康复工作3年以上的业务骨干,年龄45岁以下,二级医院要求大专以上学历,三级医院要求本科以上学历。鼓励民营医疗机构派员参加。

  三、培训人数、时间、地点

  人数:30名(具体名额见附件1)

  时间:6个月,2010年4月8日~10月7日。

  地点:广州体院(广州市),培训任务由广东康复学会承担。

  四、培训方式

  理论知识培训+操作练习+机构实习。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5800元/人,50%由省卫生厅根据2010年预算安排支付,其余50%由学员单位承担,开班时由学员交纳(民营医疗机构学员培训费全部由单位承担)。往返交通费用由学员单位承担。

  六、食宿安排

  培训班统一安排食宿(餐卡式食堂就餐;住宿在广州体院招待所,35元/人/天),住宿费用由学员单位承担。

  七、培训师资条件

  广东省康复医学会由中山医科大学附属二院、附属三院、广东省省人民医院、南方医院等5家医院共同发起成立的省级一级学会,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学会日常办事机构挂靠在中山医附属二院。会长燕铁斌现任国际物理医学与康复学会会员,国际脑卒中学会会员,卫生部康复治疗专业规划教材评审委员会主任,中国康复医学会常务理事,《中华物理医学与康复杂志》副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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