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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加强杨树食叶害虫防治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加强杨树食叶害虫防治工作的通知
(苏林业[2010]47号)


各市、县(市、区)林业局(农委):
  今年我省部分地方杨树食叶害虫越冬虫口基数偏高,在入春、入夏时间较往年推迟且入梅后初期雨量偏少的情况下,杨树食叶害虫在一些区域暴发期可能晚于常年、危害程度可能超过往年。据调查,一些区域的杨树食叶害虫第一代发生危害期比往年延迟10天左右,部分区域第一代危害率高于往年,第二代食叶害虫已经在一些北方品系的杨树上危害成灾。为了巩固绿色江苏建设成果,保障生态安全,现就加强杨树食叶害虫防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  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杨树食叶害虫是危害我省杨树的最主要有害生物,具有发生代数多、繁殖快、食量大、危害重、损失大等特点。今年我省局部地方第一代害虫的高危害率及第二代害虫的危害成灾,进一步警示各地要切实抓好杨树食叶害虫防治。为预防和控制杨树食叶害虫在更大区域、更长时期造成更加严重的危害,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从维护生态安全、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保障林农增收的高度,高度重视杨树食叶害虫防治工作,把杨树食叶害虫防治纳入当前林业工作的重要内容,强化防治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做好杨树食叶害虫的防治工作,把灾害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二、  规范监测,掌握虫情
  各地监测数据表明,今年的杨树食叶害虫发生危害时间较往年顺延10天左右,各地杨树食叶害虫危害时期也不尽一致,因此,加强虫情监测是做好今年杨树食叶害虫防治工作的关键。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强化监测队伍建设,明确监测责任,合理布设监测网络,对杨树食叶害虫实施定点定人监测。重点监测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主要旅游干道两旁的绿色通道及风景名胜区、大面积成片林的杨树,确定杨树食叶害虫的发生地点、危害面积、虫态、虫口密度。及时向当地政府和社会及林权所有者发布杨树食叶害虫监测预报信息,并有针对性的提出防治方法和技术措施。要严格按照《江苏省林木病虫情联系报告制度》规定,确保病虫监测信息传输渠道畅通,重大突发杨树食叶害虫灾害应及时报告我局。

  三、  综合施策,科学防治
  以舟蛾为主的杨树食叶害虫在我省多以第三、四、五代的幼虫危害成灾,第三、四代危害尤为严重,个别年份第二代危害成灾。当前杨树食叶害虫还处于第二代危害期,各地要在及时掌握虫情的基础上,落实好防治药剂药械,多方筹集防治资金,及时防治第二代杨树食叶害虫,提前做好防治第三代幼虫的准备工作。要推广使用无公害防治技术,做到综合施策、科学防治。根据不同的林相使用不同的防治药械:对大片郁闭的林木可以使用背负式烟雾机喷烟防治,对绿色通道林木可以使用高射程车载喷雾机进行喷雾防治,对零散的小片林木可以使用背负式喷雾喷粉机、手推式远射程喷雾机、背负式打孔注药机等进行防治;根据危害轻重使用不同的无公害防治方法:第一、二、五代中轻度危害的,加强监测,采取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等手段;第三、四代发生重度危害时,应以高效、低毒、低残留、无“三致”农药的应急化学防治为主,并及时启动《江苏省林业部门处置突发杨树食叶害虫灾害应急预案》,确保防控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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