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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卫生厅关于举办海南省第二期临床药学高级培训班的通知

  (二)学员须严格遵守培训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无故旷课或中断培训。培训结束时将对学员进行考核,不合格者所有费用自理。

  (三)学员学习期间待遇按琼卫科教〔2008〕62号文规定执行。

  (四)请各单位将学员报名表于2010年4月1日前报 省卫生厅科教处(表格下载:www.wst.hainan.gov.cn,Email:hjh@wst.hainan.gov.cn)。

  (五)我厅将择优选送人员,届时对出行学员进行培训,统一于2010年4月12日乘飞机前往西安报到。

  八、培训单位简介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军医大学座落在古城西安,是一所具有光荣传统和现代化规模的医科大学。学校1959年被中共中央批准为全国首批重点大学,1997年经国家机关批准成为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第四军医大学隶属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主要培养军队建设需要的高级卫生技术人才。学校设有基础部、航空航天医学系、生物医学工程系、预防医学系、护理系;附设1所吉林军医学院及两所综合性现代化的教学医院,1所口腔医学院,3所附属医院:西京医院、唐都医院、军大口腔医院。

  联系人:韩久海 省卫生厅科教处 65388351(传真)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1:
  海南省第二期临床药学高级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序号

单  位

名额(人)

1

省人民医院

1

2

省中医院

1

3

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

1

4

省农垦总医院

1

5

省农垦三亚医院

1

6

海口市人民医院

1

7

省第二人民医院

1

8

省农垦那大医院

1

9

省妇幼保健院

1

10

省皮肤病医院

1

11

省安宁医院

1

12

省平山医院

1

13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医院

1

14

三亚市人民医院

1

15

文昌市人民医院

1

16

琼海市人民医院

1

17

万宁市人民医院

1

18

儋州市人民医院

1

19

东方市人民医院

1

20

东方市第二人民医院

1

21

定安县人民医院

1

22

屯昌县人民医院

1

23

临高县人民医院

1

24

澄迈县人民医院

1

25

保亭县人民医院

1

26

陵水县人民医院

1

27

乐东县人民医院

1

28

乐东县第二人民医院

1

29

昌江县人民医院

1

30

昌江县第二人民医院

1

31

白沙县人民医院

1

32

琼中县人民医院

1

33

民营医疗机构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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