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上半年全省建筑市场监督执法考核暨二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督查的通知
(湘建办〔2010〕37号)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衡阳市、邵阳市建工局,长沙市、永州市房产局,株洲市招标局,省质安监总站:
根据今年全省建筑管理工作安排,我厅定于6月下旬开展上半年全省建筑市场监督执法考核暨二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督查目的
检查各地上半年建筑市场、工程建设和施工现场监督执法工作情况,督促各地依法行政、加强监管,提高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水平,确保建筑施工“高峰期”、高温季节、上海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等特护时期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确保全年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目标圆满完成。
二、考核督查内容
(一)按照《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督执法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湘建建〔2009〕81号)要求,对各市州上半年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施工许可(含施工、监理合同备案管理)、房屋拆除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其他行政许可管理和建筑市场层级监督等八个方面的监督执法工作进行考核。
(二)考核督查有关重点工作开展落实情况:
1.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情况。各地是否制定相关实施方案或实施意见,相关工作是否及时部署和组织开展;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湘建建〔2010〕109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的通知》(湘建建〔2010〕111号)情况。
2.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化工作情况。各地所有在建工程项目是否按规定及时录入信息平台,信息是否录入全面、完整和准确;是否通过查询和使用两个信息平台,对发现的违法违规信息组织调查核实和及时处理。
3.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规范化工作情况。针对明确质量安全监督要点、严格质量安全监督程序、规范质量安全监督行为、强化日常考核和责任追究等方面,各地是否部署落实省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湘建建〔2010〕107号),是否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