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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卫生厅关于举办海南省内镜诊疗技术培训班的通知


  八、有关要求

  (一)请各医疗机构选派符合条件并能自始至终参加培训的人员推荐报名。各学员须严格遵守培训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无故旷课或中断培训。培训结束时将对学员进行考核,合格者发给岗位培训合格证书,不合格者所有费用自理。

  (二)学员学习期间待遇按琼卫科教〔2008〕62号文规定执行。

  (三)各单位根据需求填写学员推荐报名表(二级综合医院至少推荐2人),于2010年4月20日前报省卫生厅科教处(表格下载:www.wst.hainan.gov.cn,Email:hjh@wst.hainan.gov.cn)。

  (四)我厅将择优选送人员并酌情调整培训时间,第一期培训人员于2010年4月26日到海口市人民医院报到。

  联系人:韩久海 省卫生厅科教处 65388351(传真)

      杨 超 海口市人民医院内镜培训基地 66189543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
  海南省内镜诊疗技术培训班报名表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照)

籍 贯

 

 

 

政治面貌

 

参加工作时 间

 

技术职称

 

行政职务

 

第一学历

 

最高学历

 

最高学位

 

工作单位及部门

                  

手 机

 

毕业院校及专业

 

身份证号码

 

学习专业

普通外科( ) 妇产科( ) 泌尿外科( )

学习时间

第一期( ) 第二期( ) 第三期( )

工 作 简 历

       

培 训 建 议

 

 

派 出 单 位 意 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卫生主管部门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承办人员姓名: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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