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卫生局转发广东省卫生厅广东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穗卫函〔2010〕202号)
各区(县级市)卫生局、爱卫办,市疾控中心,市健康教育所,局属医疗机构:
现将广东省卫生厅、广东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的通知》(粤卫〔2010〕5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区(县)卫生局要结合近期市卫生局、市教育局联合督导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进一步强化手足口病的防控措施,要把组织开展对辖区内所有托幼机构手足口病防控检查指导和培训的工作落实到位。
二、疾控中心要加强病例监测和病原学监测,做好网络直报审核分析,及时发现聚集性疫情,加强重症病例、死亡病例、聚集性疫情的调查处理及实验室检测。市健康教育所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手足口病等季节性传染病的健康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