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审部门
我局各分局负责接收辖区内各有关港口经营人申请的审验材料,负责对申请材料的初审工作;局安监处负责对《认可证》的年度验迄工作。
(四)年审程序
1、提出申请-----由危险货物港口作业企业填写一式两份《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认可证年审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连同《申请表》 中“港口企业提交资料”栏要求提供的资料,于7月1日至7月31日前提交到广州港务局当地分局。
2、初步审核-----由广州港务局当地分局受理申请材料并出具初审意见,将加具了初审意见的《申请表》及相关申请材料在接收材料10个工作日内报送到局安监处。
3、审核与审批-----由广州港务局安监处根据对各危险货物港口作业企业现场核查情况、港口企业作业申报情况、日常安全生产情况、分局初审意见、危险货物作业场所安全评估情况和材料审核工作,签注审核意见,报分管局领导审批。
4、审验盖章-----对符合年审的《认可证》,在其副本上加具年审合格专用章,由各分局向申请企业返还《认可证》副本。
三、几项具体要求
(一)《认可证》是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必要条件。若《认可证》不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换证(《认可证》有效期为三年,到期需换证)、年审而导致失效或作废的,不得进行危险货物港口作业,我局将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请各港口经营人务必对此高度重视,按时、按要求提交换证及年审材料。
(二)各分局应根据本通知要求,及时督促、提醒相关港口经营人做好换证、年审申请,充分利用此次换证、年审时机对各危险货物港口作业企业的安全作业情况进行全面彻底的摸底排查,对现场作业条件作出实事求是的客观评价。要通过换证、年审工作的开展,将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各项法规、标准及消防、环保、安全方面规章制度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规范作业行为,整改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三)根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港口安全评价管理办法》的规定,凡从事危险货物装卸、储存的港口生产经营单位应每两年进行一次专项安全评价,通过评价查找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并确定其危险程度和制定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以及时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各有关港口企业应委托已通过我局登记备案的安全评价机构(北京交运安全卫生技术咨询中心、广东科安安全评价有限公司、广东劳安职业安全事务有限公司、广州元景安全评价检测有限公司、鹏程安全技术事务有限公司、广州安准职业安全事务有限公司、河南中咨安全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现状评价,并将《安全评价报告(送审稿)报送广州港务局安监处,由安监处会同当地分局组织专家评审。通过专家评审的评价报告将作为《认可证》换证、年审的重要依据,凡未按规定进行专项安全评价、《安全评价报告》中列明的安全隐患未按要求进行整改、《安全评价报告》未通过专家评审的,将不能换证及通过年审。
附件:1.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资质认定(换证)申请表
2.2010年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认可证年审申请表
3.2010年需进行安全现状评价单位名单
二0一0年四月二日
附件1
受 理 号:
受理日期:
广 州 港 务 局
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资质认定(换证)申请表
申 请 单 位:
(公章)
地 址 及 邮 编:
法 定 代 表 人: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含手机):
传 真: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广州港务局 印制
填写说明
一、本表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用打印机打印。
二、所填内容不得涂改。
三、本表中“单位名称”、“地址”栏目须详细填写。
四、本表中带有[ ]的栏目,请按真实情况在[ ]中打“√”。
五、本表中“主要管理制度名称”包括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演练、外籍船舶等方面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