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城市绿化。
加快推进城市绿化步伐,有效增加城市绿地面积,提高绿地覆盖率和人均公共绿地面积。2010年全区城市(含县城)建成区完成园林绿地绿化总面积19125亩。重点抓好几个方面:
1. 4个地级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重点支持南宁、梧州、玉林、贺州等地级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扩大城市绿地面积,提高绿化档次和质量。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和绿地率,南宁市分别达到40.5%、34.5%,梧州市分别达到34%、32%,玉林市分别达到33%、31%,贺州市分别达到28%、25%。
2. 重点绿化4个地级市城区。将来宾、防城港、钦州、北海4个地级市城区作为绿化重点。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力争达到28%以上,绿地率达到25%以上,郊区的山区森林覆盖率达50%以上。
3. 重点绿化6个县级市城区。将东兴、桂平、宜州、合山、岑溪、凭祥6个县级市的城区作为绿化重点。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力争达到30%以上,绿地率达到25%以上,郊区的山区森林覆盖率达50%以上。
(四)乡村绿化。
坚持属地负责、县乡为主,结合城乡风貌改造和新农村建设,动员和鼓励广大农民大力开展村屯绿化,实施村屯“四旁”(路旁、水旁、村旁、宅旁)植树和农田防护林建设以及农户庭院绿化,逐步实现农家庭院绿化花果化,努力把村庄建成“绿岛”。
1. 重点工作与目标任务。组织开展“百万农户种千万棵树”活动,即2010~2015年,每年动员200万户左右农户在“四旁”植树,每户种10株以上,每年种2000万株以上。活动具体实施方案由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和自治区林业厅另行制定。2010年各县(市、区)要在全面开展村屯绿化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抓好5~10个村屯绿化示范点建设。
2. 工作措施。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编制村屯绿化规划和落实年度绿化目标和任务,具体组织实施“百万农户种千万棵树”活动。采取区直、中直驻桂单位挂点联系全区各县(市、区)的方式进行推进。各挂点联系单位负责指导、调配种苗等工作。新农村建设指导员负责指导和督查。
3. 苗木供应。由所在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提供。
(五)单位园区绿化。
不断提高机关、厂矿、医院、学校和工业园区的绿化水平。2010年重点抓好驻邕的中直、区直单位、厂矿、医院、学校、工业园区的绿化美化工作,硬化地面外的裸露宜绿化地要全面实现绿化。重点抓好广西钦州保税港区、钦州金桂林浆纸一体化工业项目、中石油钦州1000万吨石化项目、中电北海产业园等北部湾重大项目所在园区的绿化美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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