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第一次水利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第一次水利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0〕6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全区第一次水利普查的领导,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的通知》(国发〔2010〕4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第一次水利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及组成人员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区第一次水利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组 长:陈章良 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曾 东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钟想廷 自治区水利厅厅长

  邱祖强 自治区统计局局长

  成 员:韦守德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韩庆东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卫福喜 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

  吴 云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田凤鸣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冯振年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副厅长

  唐标文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李小林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蔡德所 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

  韦祖汉 自治区农业厅副厅长

  蒋桂雄 自治区林业厅总工程师

  苏新生 自治区广电局巡视员

  石日灿 自治区统计局副局长

  杨伟林 自治区农垦局副局长

  朱良毕 自治区测绘局副局长

  梁开理 广西军区后勤部副部长

  康三冬 武警广西总队后勤部副部长

  二、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水利厅,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要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的事项,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地区的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蔡德所同志兼任。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