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牡政办综〔2010〕1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牡丹江市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五日
牡丹江市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按照《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政办综〔2010〕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主要领导关于加强土地督察工作的指示精神,严格土地管理和调控的各项政策,充分发挥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警示和震慑作用,有效遏制和查处土地违法行为。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掌握违法用地情况,进一步规范土地开发利用秩序,发现并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行为,促进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三、检查范围和内容
卫片监测时段为2008年3月至2009年11月(各县(市)具体监测时段以卫片标注的时间为准)。重点检查卫片监测时段内新增建设用地是否经过审批、是否擅自突破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擅自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违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产业政策批准用地;经批准使用的土地是否存在骗取批准、超越批准范围占地和擅自改变用途问题;违法用地行为是否已被发现、制止和调查处理等。
四、工作步骤和方法
(一)动员启动阶段(2010年3月1日至3月8日)。市政府召开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会议,动员部署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各县(市)要在3月8日前完成方案制定。
(二)调查核实阶段(2010年3月9日至5月20日)。各级领导小组组织人员业务培训,做好内外业核查准备,按照《
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要求,组织实施内外业检查工作。5月20日前,县(市)要将本辖区自查工作开展情况(要求有实例、有原因分析)及相关数据(《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