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组建荒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公司。
1.计划5月上旬国网公司组织召开投资比例协调会议,确定荒沟电站项目的投资方和投资比例。此项工作由梁桥副市长牵头,筹建处负责,市发改委、海林市政府配合。
2.计划5月中旬完成投资协议和公司章程的起草工作。此项工作由梁桥副市长牵头,筹建处负责,市发改委、海林市政府配合。
3.计划5月15日到30日由新源公司完成签定投资协议和公司章程。此项工作由梁桥副市长牵头,筹建处负责,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和海林市政府配合。
4.计划6月30日前完成其他股东签定投资协议和公司章程,推荐荒沟电站公司董事和监事工作。此项工作由梁桥副市长牵头,筹建处负责,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和海林市政府配合。
5.计划6月15日完成股东会议的筹备工作并向新源公司汇报会议筹备情况。此项工作由梁桥副市长牵头,筹建处负责,市发改委配合。
6.计划6月下旬召开第一次股东会议,正式组建荒沟电站项目公司。此项工作由梁桥副市长牵头,筹建处负责,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和海林市政府配合。
7.计划7月下旬完成工商注册。进行公司注册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各股东单位缴纳注册资本金,开展验资工作。此项工作由梁桥副市长牵头,筹建处负责,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商局、海林市政府配合。
(三)项目核准。
1.计划5月中旬完成项目核准申请报告编制,5月下旬完成新源公司的内部评审。此项工作由梁桥副市长牵头,筹建处负责,市发改委配合。
2.计划5月底前项目申请报告上报国家电网公司和黑龙江省发改委,并于6月15日前双方同时上报国家能源局申请核准。此项工作由梁桥副市长牵头,市发改委、筹建处负责。
3.计划6月底前由国家能源局安排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受理核准申请报告评估,7月中旬召开项目核准申请评估会,7月底前中咨公司出具项目核准评估报告。此项工作由梁桥副市长牵头,市发改委、筹建处负责。
4.计划第四季度通过国家能源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国务院审定,并形成会议纪要。国家能源局下发核准批复文件。此项工作由梁桥副市长牵头,市发改委、筹建处和海林市政府负责。
(四)施工准备。
1.设计招标准备,计划自8月1日至10月31日完成。此项工作由崔培元副市长牵头,筹建处负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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