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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龙江荒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推进核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龙江荒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推进核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牡政办综〔2010〕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黑龙江荒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推进核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五月六日

  黑龙江荒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推进核准工作实施方案

  为落实省政府领导的有关指示,保证完成国家电网公司确定的2010年6月底前向国家能源局上报项目核准申请的工作目标,加快黑龙江荒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推进核准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加速清洁能源建设为方向,以确保项目核准为目标,全力做好过期要件的修订与评审,高质量地完成核准必备的准备工作。

  二、目标任务

  黑龙江荒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2010年工作目标为:4月底前完成可研概算修编和接入系统的重新报批工作;适时开展土地预审延期工作;5月底前向国家电网公司上报核准申请;6月份组建公司;力争年底前取得国家能源局的核准。

  为完成上述工作目标,现提出下阶段推进任务、完成时限和责任单位等工作要求。

  (一)修编专题报告和可研报告。

  1.计划5月份完成接入系统设计审查意见延期办理。该设计于2005年11月28日得到评审,2008年3月20日得到审查批复,有效期2年,目前已经过期,需要协调国网公司同意延期。此项工作由梁桥副市长牵头,黑龙江荒沟抽水蓄能有限公司筹建处(以下简称筹建处)负责,市发改委配合。

  2.计划5月底前完成工程建设用地预审意见复函。该复函2006年3月30日得到批复,有效期2年,已于2008年3月30日过期。此项工作由王育伟副市长牵头,牡丹江林管局和海林市政府负责,市国土局、筹建处配合。

  3.计划5月10日前完成省级森工主管部门允许使用林地承诺函的办理。此项工作由王育伟副市长牵头,牡丹江林管局和海林市政府负责,筹建处配合。

  4.计划4月底前完成可行性研究设计报告修编,更新部分内容和数据;5月10日前新源公司完成内部评审;5月末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完成审查。此项工作由梁桥副市长牵头,筹建处负责,市发改委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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