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在制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时,要认真落实每个地质灾害点和隐患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各级群测群防网络的责任人,责任人有变动的,要及时调整落实到位。
(二)落实各级群测群防网络的责任
我区地质灾害点多面广、突发性强,开展群测群防工作,能迅速发现险情,及时预警自救,及时组织危险地带的人员撤离避让,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群测群防网络分为以下四级:
1. 屯级监测网(群测群防四级网):负责对具体地质灾害点的监测,除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不稳定斜坡本身的变形迹象进行监测外,还应把该灾害点威胁的对象和可能成灾的范围纳入监测范围;监测手段主要是定人、定点、定时进行监测,并做好记录、上报等工作。屯级监测网由受威胁的人(单位)负责。
2. 村委会、居委会级监测网(群测群防三级网):负责组织、监督本村委会、居委会地域内地质灾害点的监测与紧急预警;负责本村委会、居委会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工作;及时将地质灾害预报预警通知到地质灾害点和隐患点及易发生地质灾害地段的村民和居民;组织群众开展地质灾害险情巡查,组织受灾害威胁的群众紧急避险,发生地质灾害时组织人员抢险救灾。村委会、居委会级监测网由村委会、居委会主任负责。
3. 乡、镇级监测网(群测群防二级网):负责对三、四级网的监督管理;负责本乡、镇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工作;负责对本乡、镇地质灾害点进行跟踪,并对监测资料进行核实;及时将地质灾害预报预警通知到村委会、居委会,并部署防范工作;组织地质灾害险情巡查,组织受灾害威胁的群众转移避险;发生地质灾害时,组织抢险救灾。乡、镇级监测网由乡长、镇长负责。
4. 县(市)级监测网(群测群防一级网):负责本县(市)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及群测群防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对本县(市)较大级以上的地质灾害点进行跟踪;负责对上报的监测资料进行分析、预报;及时将地质灾害预报预警通知到有关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矿山及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部门,并部署防范工作;组织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应急监测、应急预案演练;发生地质灾害时,组织抢险救灾。县(市)级监测网由分管地质灾害防治的副县(市)长负责。
市(包括城区)的群测群防监测工作按照县(市),乡、镇级监测网要求开展。
(三)加强汛期防灾抗灾工作
1. 认真检查防灾工作。汛前,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署情况、地质灾害点和隐患点防灾情况、群测群防工作、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制订、执行情况、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建立健全情况、应急队伍、资金、物资、通信、装备保障等应急工作准备情况以及其它防灾、抗灾工作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的,要责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及时整改,并将检查情况、存在问题和处理意见报告同级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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