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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蚕桑茧丝绸产业循环经济(宜州)示范基地建设方案的通知


  (二)加快建设现代化丝绸工业园区。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要求,加快推进和壮大宜州市丝绸工业园区建设。到2015年,安装自动缫丝机100组共4万绪,全市60%的蚕茧可就地加工;安装织绸机400台套,扶持3~4家大型蚕丝被加工生产企业。同时大力引进3~5家丝绸服装生产企业,把宜州丝绸工业园区建设成为中国西南地区最大的现代化丝绸城。以宜州市带动和推进我区南宁、柳州、来宾等地茧丝绸产业发展,打造一批大型茧丝绸龙头企业,培育一批自治区级和国家级茧丝绸名牌产品,在全区形成茧丝绸加工集群发展的态势。

  (三)全面构建蚕桑茧丝绸科研示范推广新型服务体系。充分利用区内外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宜州市农业、蚕业、科技等部门力量,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联盟,加快形成蚕桑茧丝绸科研示范推广新型服务体系。积极引进桑蚕新品种与新技术,开展制丝、织绸、印染、服装加工与蚕桑资源循环利用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对影响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进行联合攻关。组织开展蚕桑茧丝绸技术培训,到2015年,完成30万人次的科技培训,提高全市种桑养蚕和加工技术水平。扶持建设60个示范性蚕桑专业合作组织,统一桑园栽培管理、统一桑园重大病虫害防控、统一消毒防病、统一蚕种供应、统一蚕种催青、统一养蚕技术规程、统一蚕沙处理、统一出售蚕茧,达到产量高、质量优、效益好的生产目标。按照高标准、高起点要求,扶持建设2个年产60万张普通蚕种的现代化蚕种场。通过宜州市示范带动,形成河池、南宁、柳州、来宾等蚕业主产区为重点的广西蚕业科技服务体系,为建设蚕业强区提供科技支撑。

  (四)积极推进蚕桑资源综合循环利用。坚持循环经济发展理念,在宜州示范基地全面推进蚕桑资源综合循环利用,着力抓好桑枝、蚕沙、下茧、蚕蛹等大宗副产品的开发利用。重点扶持宜州市建设3~5家大型桑枝食用菌加工企业,引进1~2家桑枝造纸、制板等生产企业,力争到2015年全市60%以上桑枝得到加工利用;重点扶持宜州市建设2~3家以蚕沙为主要原料生产有机肥、提取叶绿素的深加工企业,积极探索蚕沙无害化治理和商品化开发利用的路子,力争到2015年全市80%以上的蚕沙得到无害化加工利用;重点扶持宜州市建设4~5家大型缫丝企业利用蚕茧下茧、废丝、蚕蛹和废水等,加工生产蚕丝被、蚕蛹饲料、蚕蛹食品和丝胶产品等,变废为宝,增加效益,力争到2015年全市蚕茧下茧、废丝、蚕蛹等缫丝废弃物的就地加工率达60%。通过上述建设,把宜州市建成蚕桑资源循环利用典范,带动全区桑枝、蚕沙、下茧、蚕蛹等资源综合循环利用,实现“再造一个蚕桑产业”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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