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0年上海市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1.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分类监管工作。以在用特种设备危险源评价为抓手,不断深入推进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根据被评价单位和特种设备安全状况,提出措施,对前阶段评价中发现的隐患,督促其及时整改到位,并及时开展特种设备分类监管工作。
  2.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活动。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和市安委办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安全大检查要做到“三个结合”,与迎世博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相结合,与已部署开展的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与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体责任、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工作相结合。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要加强领导,全面部署,认真督查。督促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全面自查、自改,深入排查隐患和问题,切实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同时,要加强节假日期间特种设备安全检查,保障节假日旅游安全。
  3.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坚决打击特种设备违法行为。按照“四不放过”和“惩防并举”的原则,加强对使用单位为重点的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打击无证使用、充装、作业,设备超期未检以及拒不执法安全监察指令书等违法行为,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
  (三)突出落实责任,完善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体系
  1.积极推进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要进一步推动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一是细化工作,层层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落实企业法人代表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督促检查企业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各种管理制度。二是督促企业修订完善特种设备应急预案和技术救援方案,落实企业应急及时处置责任,使应急救援预案,技术救援方案切实管用、切实好用、切实会用。
  2.促进区、县、街道、乡、镇政府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责任。配合国务院安委会向各地政府分解、下达特种设备事故相对控制考核指标的要求,积极推动把特种设备安全纳入基层政府考核目标,促进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特别是区、县、街道、乡、镇政府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责任,促进齐抓共管的大质量工作机制的形成。
  (四)、加强检验工作整顿,提升特种设备检验能力和检验质量
  1.认真开展检验整顿工作。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要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在全国质检系统开展检测工作整顿的活动方案》(国质检通【2010】184号)的统一部署,重点从机构能力的达标和保持情况、机构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检验检测人员的配备与能力水平符合实际工作需求情况和检验检测工作质量情况等四方面开展自查自纠,明确管理主导思想,摆正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人员素质和检验机构整体执行力,提升检验工作质量,规范收费行为,树立行业正气和良好社会形象。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