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责任单位:自治区教育厅。
7.组织开展节能减排军营行动。
主要责任单位:广西军区、武警广西总队。
8.组织开展节能减排政府机构行动。
主要责任单位: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9.组织开展节能减排科技行动。
主要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
10.组织开展节能减排科普行动。
主要责任单位:自治区科协。
11.组织开展节能减排媒体行动。
主要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十三)实施节能减排预警调控
1.自治区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要做好节能减排形势分析和预警预测,各部门要加强联系和信息沟通,6月底前制定相关预警调控方案,9月底前组织开展“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预考核。
主要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统计局、工信委、环保厅、住建厅、交通运输厅,各市人民政府。
2.建立工业节能减排监测预警体系和应急调控预案,做好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节能减排的统计分析,加强工业用煤、电、油、气需求侧的监督管理。从2010年5月份起,按月上报本地区工业节能减排和完成节能目标的进展情况。
主要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信委。
(十四)加强对本方案贯彻落实工作的检查
各市各部门根据本方案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并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今年下半年,自治区将组成工作组,对各市各部门贯彻落实本方案情况进行检查。
主要责任单位: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五、保障措施
(一)切实提高认识。要牢固树立节能减排是实现科学发展重要途径的意识,正确处理转方式、调结构、促进我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与节能减排的关系,使经济增长建立在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础上。要坚持在促进经济增长中节能减排,在节能减排中促进经济增长。我区工业相对落后,但不能发展落后工业,不能以破坏资源环境为代价发展经济,决不能做得不偿失、功不抵过、只重眼前、不重长远的事。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可能会对经济增长有暂时的影响,但要看到,通过节能减排,加强技术改造、发展循环经济、培育新增长点,也可直接促进经济增长。更重要的是,通过节能减排促进转方式、调结构,加快发展资源能源消耗少、污染排放低、质量效益好的“18大”千亿元产业,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尽快把我区工业做大做强做优,才是实现我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之路。
(二)加强组织领导。“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指标。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是检验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的重要标志,是各级政府必须向人民兑现的庄严承诺。各级政府的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节能减排的第一责任人,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节能减排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部门要切实履行相关职责,密切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要加强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和推动节能降耗工作;自治区工信委要统筹抓好淘汰落后产能和企业节能减排工作;自治区环保厅要统筹抓好污染物减排的协调推动工作;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统筹抓好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建筑节能工作;自治区统计局要加强能源监测和统计。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各市人民政府要切实负责做好本辖区的节能减排工作。